结婚证办理(结婚证办理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前沿拓展:

结婚证办理

办理结婚证前不一定要婚检,现在实行自愿婚检。但是婚检有很大的好处:
首先,对孩子有利。婚检的主要目的,就是查查结婚双方有没有遗传性的、不宜生育的疾病,以利于对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为将来生个健康宝宝“保驾护航”。健康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健康的人生无法想象,而现代社会的竞争越来越残酷,如果孩子不健全,漫漫人生路,他(她)要承受多少艰辛和苦楚啊!日前,一位市人大代表就给人们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婚检取消后,新生儿中地中海贫血等遗传疾病有所增加。这是一个可怕的信号,不能不警惕。

其次,对自己和家庭有利。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家里有个健康的孩子,能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快乐和希望;如果有个不健全的孩子,家长除了要比一般人更加操心外,还要担惊受怕,甚至感到绝望,不知道孩子的未来会怎样,这样的生活,是许多人都难以承受的。或者,有人会问:如果检查结果证明我们不宜生育,但彼此又深爱着对方,不能分开,那怎么办啊?没办法,只好及时调整自己的“人生策略”:要么领养小孩,要么做“绝代佳人”,在其他方面谋求幸福感,这总比懵懵懂懂结婚,然后生下不健全的孩子要好啊!

第三,对国家和社会有利。这是不用我赘言的,试想,一个国家有许多残疾人,正常吗?和谐吗?

婚检并不麻烦–我是过来人,可以向您保证;婚检很重要–对您、对孩子、对国家。把婚检当成一种爱的义务,也把婚检当成一种爱的行动,您会收获许多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办理婚姻登记,这些证件带好】试点期间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外,还应分情况提交以下证件:①双方均不是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②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双方均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如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只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办理婚姻登记,这些证件带好

来源: 重庆发布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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