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去户籍地开的。
1、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2、有单位的由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4、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5、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区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 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从出生、入学、入职到结婚生子……
从单位、社区、街道到派出所……
人这一生中需要盖多少章?出具多少证明?还真是数不清楚!
这其中有一项证明,虽然很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接触不到,可一旦涉及到某些重要入职、出境时,却是你证明“身家清白”的重要依仗,它就是——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多用于国人外出上学、求职、出境,以及部分企业招工时用,该证明是对“有无违法行为”的一种证明。
• 公安派出所受理线下窗口申请,未发现申请人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发现申请人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当场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派出所受理线上申请的,未发现申请人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发现申请人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应当自系统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开具证明。
——以上资料采编自“一网通办”
捞!干!货!
如今,上海市民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无需再亲自跑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办理啦!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即可线上申请开具证明!若申请人为外省市来沪人员的,需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哦。
1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在线申请操作步骤
A
“随申办市民云”
在线申请
1、实名登录APP→“随申办”频道→在线开具证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点击“申请”: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并选择证明类型:
3、提交成功后,可通过“随申办”频道→“进度”,查询业务申请的办理进度: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亦可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办理。
B
“一网通办”
在线申请
1、实名登录“一网通办”网站→在线开具证明→市公安局→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点击“立即办理”:
2、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微信人脸识别→填写资料信息→上传身份证,点击“提交”即可:
2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添加电子证照
C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电子亮证
申请办理成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在“随申办市民云”-“亮证”功能中,添加“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电子证照。
1、“随申办”频道→亮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添加”:
2、添加成功后,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亮证”键,即可显示该证明的电子证照信息: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线可开具证明类型
1、是否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已构成 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信息, 包括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行方式;
2、是否曾被处以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强制戒毒)、责令社区戒毒(限期戒毒)的违法信息,包括不执行、暂缓执行、所外执行等执行方式;
3、是否曾被处以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违法信息;
4、是否曾被处以警告、罚款、没收的违法信息,不包括交通类违法信息。
值班编辑:金慧丽
拓展知识: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查询自己有无犯罪记录的的相关规定见: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
最新的是2021年12月31日执行。
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第六条 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第七条 受理单位对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认真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对于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