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吗
您好,不是,社保卡包含了医保等功能,而医保卡就只有医保功能。2018年1月1日起,将逐步停用医保卡,原来的医保卡将逐渐过渡为社保卡。
一、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吗?
1、有的地方医保卡和社保卡不是同一个。现在很多地方医保卡和社保卡是一张卡,是新的那种卡,市民卡一样的那种,头上有个小芯片,这种卡社保和医保是在一起了
2、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3、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二、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
1、功能不同。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等。但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2、发卡部门不同。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而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3、安全性能不同。社保卡有较为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安全系数较高;而医保卡则没有这种管理体系,安全系数较低。
三、下列情况社保卡不能报销:
1、社保断缴了
2、社保还没交够时间
按个体身份参保的,须缴费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替职工参保的,在缴费的次月,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3、社保卡消磁了
4、药品不在医保报销范围
5、住院时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6、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7、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8、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9、在港澳台地区或者国外治疗的
10、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有的地区社保卡和医保卡是分开的,社保卡有医保卡拥有的功能和医保卡没有的其他功能,但是医保有而且只有医保功能。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把社保卡和医保卡合并成为一个卡了,现在正在逐步推广,这样居民使用起来更加方便,一卡多用,防止混淆和丢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一、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吗?
1、有的地方医保卡和社保卡不是同一个。现在很多地方医保卡和社保卡是一张卡,是新的那种卡,市民卡一样的那种,头上有个小芯片,这种卡社保和医保是在一起了
2、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3、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拿上海举例来说,社保卡医保卡和社保卡已实行两卡并轨,两者就医功能相同。办理完社保卡,并使用其就医一次后,当晚医保卡即会自动停用,已有社保卡的人员则无法重复申领医保卡。此后可持社保卡和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按规定就医,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
二、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
1、功能不同。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等。但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2、发卡部门不同。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而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3、安全性能不同。社保卡有较为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安全系数较高;而医保卡则没有这种管理体系,安全系数较低。
拓展知识:
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吗
社保卡和医保卡不是同一张卡。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