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标准
2021年9月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
农村低保标准
2021年9月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
其他标准
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1、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
2、提高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56元。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6元。
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3、提高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