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名称: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性质:办公室
大学代码:4152014549
校级:专家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方式:普通全职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5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贵州省唯一一所农业高等职业院校。以种植农业为主、机电、经济学、食品药品、信息、施工技术、管理、服务型高级技能人才。学院立德树人,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顺应贵州区域经济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要,努力打好基础、品质提升。最近几年,学院成为省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示范职教集团(联盟)建设单位,2021年,农业农村部、被教育部联合认定为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学院成为全省农业类专业设置最齐全的、最大的学校、最具特色的高职院校,是“贵州省农业专业人才培养摇篮”。
第四条高校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纪检监察下。由学院书记设立、院长兼任招生领导团队双组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招生政策,研究制定高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督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遵守学院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开展招生工作,办理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督导工作组,监督整个招聘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等。
第七条注册要求按照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第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招生政策,维护公平、只是、开放原则。普通高考考生,原则上在备案范围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区)对达到学校当地招生控制分数的考生的规定和备案顺序,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自愿”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专业顺序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同分下,按语言分、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满注册专业转录取,艺术专业和普通专业不可互换,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然后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申请学院的民族表演艺术专业艺术考生必须参加音乐、舞蹈、表演专业考试,男生需要达到1.70米以上、女生需要达到1.55米以上。专业等级必须达到我省指定的专科医师合格线以上。有资格获得专业成就,具有在线文化分数的艺术候选人,根据备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果备案结果相同,成绩高者优先;如果专业成绩还是一样,取消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外语:无限
第十三条录取办法: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学生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要求、卫生部、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
第十六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三、国家拨款:3300元/生·年左右;
第十七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生所在地的学生金融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贷款的利息和本金由学生自行偿还。
第十八条指定年级内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满足毕业要求,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登记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文凭,并用这个打印。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香寿校区水塘路2号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1313285833608
经过真实的:0851-88195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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