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2 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个.学校全名: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建珠学院)
2个.国家标准代号:14183
3个.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丽华大道857号,邮政编码:400072
4个.校级:高职院校
5个.学校类型:公立高职院校
6个.主管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学校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建设性高等院校,2007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双高”工程建设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单位,拥有博士后工作站。学校位于重庆市主城区南岸区茶园,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体系完备的综合性实训基地,拥有先进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技能中心、BIM中心、虚拟现实中心、轨道交通综合实训中心,以及90多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名额。学校目前有超过11,000名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监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学校纪律委员会、监察员办公室负责全面监督招生,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听电话:023-61752255(投诉举报专用),邮件:CQ61968185@126.串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为准、直辖市)以本地区考生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市政当局)条例,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新生。
1个.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班级)班级候选人,我校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别)专业考试成绩。
2个.进阶考生专业安排:
(一)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根据档案中的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二)高校平行志愿服务模式、高校专??业群体平行志愿服务模式:根据申请分数优先、结合专业自愿顺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职业规划已满并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安置将在空缺的专业进行,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来确定排名。
(三)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规定。
第七条身体健康要求
1个.教育部学校、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
2个.根据企业相关岗位要求,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轨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候选人,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主要的:五官好,没有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和心脏病史、高血压和传染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4.8个或更多,没有色盲、色弱。
(二)城轨车辆应用技术专业:没有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和心脏病史、高血压和传染病,高度不小于1.65米,矫正视力4.8个或更多,没有色盲、色弱。用人单位只招男生。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主要的:没有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和心脏病史、高血压和传染病,没有色盲、色弱。用人单位只招男生。
(4)室内艺术设计主要的:没有色盲、色弱。
第八条 外语考试没有语言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
第九条入学后,学校将在官网公布招生查询渠道。
第五章 招生与审查
第十条 新生未按规定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或休假后不报到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撤销。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物价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收费,2022年普通招生费用如下:
1个.学费:6200-115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收费标准”栏目。可调整的,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2个.住宿费:1000元/年。
如果您辍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校收费管理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月退还。
第七章 学生保障
第十三条 我校遵循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规定,有完善的奖贷考勤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我校申请。有: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入伍学生学费报销、退休学生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新生圆梦助学计划、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俭学、校级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等。
第八章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高职院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有资格毕业,授予国家认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普通文凭。
第九章 招生纪律及特别声明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欺诈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委托招生事宜,关于招生的问题,请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或查看学校公布的招生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学校不负责。
1个.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8188,61968166,61968136
2个.学校网站:万维网.wxya.教育.cn
第十七条 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未尽事宜、各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规定、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变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之日起施行,取决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