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生专业目录
电子科技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生专业目录
电子科技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