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迅美术学院公布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盘点一下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地点及校址: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
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7.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1平方米;生师比13.3;专任教师5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18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52.6元;图书63.5万册;生均图书79.3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 ”规则,各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4)高考报考我院且在各招生类别中专业成绩排名前五名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10分参加排队录取(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
(5)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6)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须按学院规定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根据本人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被录取的类别中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办法”第(5)条的规定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各省原始分录取。
6、新生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7、联系电话、传真及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3937738
学校网址:www.lumei.edu.cn
鲁迅美术学院简介
鲁迅美术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多学科门类与多学历层次的高等美术学府,中国八大美院之一,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被中国文联评为中国文艺舆情信息研究基地。学校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亲自倡导创建。1945年,延安鲁艺迁校至东北。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