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湖北省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相关考试试行说明。
从2024年起,湖北省部分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而是安排在普通提前批或普通批次,由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进一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2021年以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湖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推进科教强省、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继续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
湖北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继续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两种形式,省级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高校校考由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单独组织校考资格的招生高校组织实施。
2024年起,在湖北省招生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影视技术等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