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关于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院全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93
学院地址:阳泉市漾泉大街9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会议精神。我院2019年编制计划原则和办法为:
(一)充分考虑各专业就业情况以及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学院长远发展等诸多因素。
(二)结合我院去年各专业招生比例,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比例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四)各专业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在最低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