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 报名条件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我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②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