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买卖和贷款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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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三)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办理材料

1、申购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与家庭人口相对应的收入证明;

3、与家庭人口相对应住房证明;

4、与家庭人口相对应户口薄复印件;

5、家庭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购人应先到拟购的已批准销售(公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领取并填写《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持申购人家庭人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向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建委提出申请。

2、审查:审查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购人的购买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区建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购人;

3、公示:符合条件的,在申购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住所地或申购人现居住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投诉或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准予购买,核发给申购人《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准购资格有效期一年;公示期间有投诉的,由区县(自治县)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查出投诉情况属实,申购人确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取消申购资格并告知申购人。

4、购买:申购人凭区建委开据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按确定的有效期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5、备案:申购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将《重庆市经济适用房住房申购表》、《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查公示意见表》交区建委,由区建委统一报市建委备案。

办理地点

申购人应先到拟购的已批准销售(公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领取并填写《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持申购人家庭人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向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建委提出申请。

重庆各区县建委联系地址及电话

128200039ccd825f2901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准备什么相关材料?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是怎样的?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多少土地收益金?

买卖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要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房人也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办理完全产权。

买卖材料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网上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5、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平面图;

8、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9、缴纳土地收益证明。

买卖手续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到各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咨询服务台领取格式化合同文本,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付时间,并立约下定金。如果需要按揭的,买卖双方需要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按揭业务。

第三步,买卖双方便需携带申报资料(房地产证、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等)共同来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填写申请表,在财税窗口进行价格核定之后,交易双方需要把所有申报资料交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相关办事窗口,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有效的书面委托书,实施实名登记制前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转让的房产已设立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受让人已经知晓的书面证明文件。

交易资料及身份通过核定之后,便可拿到受理单。然后,凭受理单缴纳相关税费,拿“完税契证”。

最后凭完税契证和受理单,申请人便可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领取房地产权证。

土地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的收取根据不同时间段,税率有所不同。

① 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该住房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政府缴纳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房屋基准价×建筑面积×15%。

② 2008年1月10日(含)以后所购经适房,按差价的40%向财政部门缴纳土地收益金等价款

土地收益金=(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40%

重庆经济适用房贷款

重庆经济适用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重庆经济适用房怎么贷款?

贷款规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贷款的。

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贷款方式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质押贷款等四种贷款方式。

同时,若是经济适 用房的项目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开发商已经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借款人也具有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那么,经济适用房还可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购买。

公积金贷款

重庆经济适用房用公积金贷款流程与其他一样。

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

1、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个贷;

2、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给予其配偶发放公积金个贷,因此,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需均无公积金个贷余额。

贷款材料

重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房单位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

7、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和婚姻证明;

2.售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借款人家庭的收入证明(不提供的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收入);

4.所购二手房《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借款人已支付所购二手房除贷款金额以外的自筹资金凭据(可在贷款发放前补充提供);

7.《贷款资金划款授权书》;

8.《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3、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4、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

5、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6、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意: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贷款流程

重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3、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5、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6、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7、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的账户。

商业贷款

经济适用房能够贷款,操作过程根本与商品房的自己购房贷款操作方法一样

一手房借款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支付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的首付款;

5、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手房借款条件:

1、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2、支付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的首期购房款且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

3、同意将所购二手住房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担保或提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手房借款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4、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5、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有效文件;

6、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手房借款资料:

1、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申请;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4、借款人(购房者)与房屋出售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就是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买卖、贷款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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